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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聘用制规范“十联户长”管理  

 2017-05-10   和田县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激活“四级管理体系”神经末梢,和田县出台《“十联户长”考察使用制度》,建立“十联户长”聘用、退出、奖惩制度,用好用活“十联户长”,确保党的执行力传递到末端。

严格标准,规范选聘程序选用“十联户长”坚持“政治合格、好中选优、服务群众”原则,做到自愿自发、发挥作用、邻里守望。选聘由村级第一书记牵头、村“两委”具体实施、乡联系村领导审核把关考察采取个人自荐或村民推荐、村委会提名、第一书记组织考察(联合村级各支力量逐一政审,对通过选聘合格的人员,政审表上所参与政审人员签字)、乡镇审批、村党组织任用的程序进行选聘十联户长”聘期一年,坚持“一年一聘”制,确保“十联户长”聘有程序,发挥作用。

明确聘期,签订聘用协议。选聘考察合格,由村党支部及时召开聘用大会,与其逐一签订十联户长岗位聘任协议书,“十联户长”方可享受工作报酬、履行职责聘任协议书明确职责、明确奖惩,“十联户长”在聘任期满前1个月内,向村民小组党支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履职情况,向村党支部表明续聘意向。选聘初任由乡镇层面进行培训,访惠聚”工作队进行长期培训,建立结对帮带制度、十联户例会制度。

定岗定责,严明奖惩措施。明确“十联户”长受村民小组党支部直接领导,对所辖十联户各项工作负总责,以邻里守望、互助联防、互相监督为基础,积极发挥“排查稳定隐患防治宗教极端引领民族团结化解矛盾纠纷联系服务群众”五项职能作用。聘期内,村民小组党支部负责十联户长履职考核,年底考核评为“五星级”十联户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其中10%奖励十户长,额外给予600元绩效报酬;同时对“十联户长”工作失责失察,存在漏报、瞒报、不报可疑情况和线索的,进行解聘或不聘处理,扣除全年工作报酬,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督促“十联户长”履职尽责。

[责任编辑:和田县委组织部]